国际会议申办指南

中央财经大学举办国际会议工作指引

来源:国际合作处点击数: 次  发布人:郭枫 更新时间:2014-03-17 14:15:00

中央财经大学举办国际会议工作指引

一、预报

请相关单位或部门于每年915之前预报第二年召开的国际会议,请相关单位或部门于每年15之前增报当年召开的一般性国际会议[1]

相关单位或部门预报国际会议时,请填写:《举办(含主办、承办、合办等)重大国际会议计划表》(附件1下载)、《举办(含主办、承办、合办等)一般国际会议计划表》(附件2下载)送国际合作处。

二、正式申报

经预报初审同意的国际会议,请相关单位或部门在正式对外公布会议信息或作出承诺前4个月提交详细材料,通过学校国际合作处逐级报批。

正式申报时请相关单位或部门按要求填写《中央财经大学举办国际会议申请表》(附件3下载)并附国际会议请示报告送国际合作处,由国际合作处按上级单位要求履行报批手续。

会议正式批复后,主办或承办单位方可对外承诺、宣布召开国际会议。

三、会议筹备

举办单位或部门收到会议批复后,由会议秘书处负责向出席会议的国外代表发正式邀请函,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与会人员来华手续。

举办单位或部门负责落实经费来源、会场及会议所需设施等,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四、会议总结

举办单位或部门在国际学术会议举办后,应负责撰写并发表新闻。

会议结束后1个月内,举办单位或部门应参照《国际会议总结撰稿要求参考》(附件4下载)撰写会议总结,与《与会境外代表名单》(附件5下载)一起送国际合作处。

五、温馨提示

在正式申报前,相关单位或部门可与国际合作处就申请表及请示报告内容提前进行沟通。

相关表格与材料可在国际合作处网页下载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枫

办公地点:学院南路校区508

电话:62288337

传真:62289093

附件1:《举办(含主办、承办、合办等)重大国际会议计划表》

附件2:《举办(含主办、承办、合办等)一般国际会议计划表》

附件3:《中央财经大学举办国际会议申请表》

附件4:《国际会议总结撰稿要求参考》

附件5:《与会境外代表名单》



[1]一般性国际会议是指外宾人数在100人以下或会议总人数在400人以下的国际会议,以及外宾人数在300人以下或会议总人数在800人以下的自然科学领域的专业或学术性国际会议。